为做好我旗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和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运用及有效使用,近日,旗建设局、河南大城建设有限公司、检察部门按照《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及我旗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签订了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郑重作出四项廉政承诺,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建设方及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收受施工方的有价证券、礼金及赠品;不得接受施工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施工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不得接受施工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安排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
二、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作、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与监理单位串通,损坏甲方利益。
三、建设方与施工方要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政,依纪办事。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及时提醒对方纠正,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四、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建设方、施工方在该项工程中有关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