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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核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3 16:49:00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核发

1.  审批项目的名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核发

2.  受理部门:内蒙古建设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3.  审批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4.  审批收费依据:

5.  审批总时限:复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故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建设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6.  审批顺序: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自治区建设厅;

4、自治区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上报建设部;

5、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1)      受理

①  条件:申办人需提交的相关申办材料

a、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b、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

c、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d、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②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③  本岗位责任人:蒉晓青(工程建设管理处)

④  岗位职责及权限: 负责受理申请材料

⑤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⑥  需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办理时限

(2)      审核

①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  本岗位责任人:蒉晓青(工程建设管理处)

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负责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      复审

①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  本岗位责任人:姜振友 (工程建设管理处)

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提出复审意见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④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      会签

①  标准

②  本岗位责任人

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  办理时限

(5)      审定

①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  本岗位责任人: 建设部工作人员

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审核意见,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④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6)      告知

①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  本岗位责任人:蒉晓青(工程建设管理处)

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负责告知.

④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7)      投诉

①  标准

②  本岗位责任人:

③  岗位职责及权限

④  办理时限

⑤  告知方式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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