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设字[2008]11号
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各旗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审查站:
为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确保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要求,市建委决定建立鄂尔多斯市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各旗区建设局负责组织上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候选人员,于6月30日前将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建委勘察设计科。
评标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经济等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其中建筑、结构、岩土工程等国家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还应具备注册资格,工程经济专家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2、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在从业履历上没有违法违规的不良纪录;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70岁以下。
市建委成立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评标专家的资格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候选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并经单位推荐,报专家所在旗区建设局初审后,报市建委勘察设计科。
1、申请人填写《鄂尔多斯市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技术职称、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签署推荐意见。
3、市建委组织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经评审的评标专家颁发评标专家聘书。
附:鄂尔多斯市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申请表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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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程勘察设计评标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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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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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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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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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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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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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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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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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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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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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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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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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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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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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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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
党派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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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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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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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从参加
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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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的工程项目
(填至少5项工程的名称、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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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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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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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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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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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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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
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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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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