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建字﹝2010﹞23号
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各旗区建设局、市直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市建委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要求及市建委2010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市建委决定于6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同时检查各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年初制定的各项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的内容
1、各旗区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情况。
2、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4、各旗区、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救援物资、设备配制和维护情况。
四、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企业和旗区自查,市建委组织开展抽查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各旗区于6月17日开始对本旗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填写相关的检查表格,并于6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建委,市建委于7月派出督查组对各旗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各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确保检查全面彻底,切实履行好政府监管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旗区建设局安全生产检查表、企业及施工现场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