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学组字[2009]8号
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的报告
各科室、二级单位:
《鄂尔多斯市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已拟妥,现随文呈报,请审示。
鄂尔多斯市建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代章)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习实践活动 方案 报告
抄送:第八指导检查组
鄂尔多斯市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8份)
鄂尔多斯市建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要求和部署,市建委在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建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按照中央提出的“四明确一公开”(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并向党员和群众做出公开承诺)要求,坚持群众参与和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将查找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归类、细化和分解,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和人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近期和中长期措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发展上水平为出发点,进一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责任心,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上取得突破。
二、工作目标
对具备条件,能够办到或解决的问题,要在活动期间立即解决;对于暂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办到或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对于尚不具备条件,近期难以办到或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解释清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同,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得到解决。
三、工作原则
1、以点带面原则。以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建设工作其他问题的解决,推动各项工作。
2、全员参与原则。机关及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党员群众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岗位和职责,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建立落实责任的机制,营造共同整改的氛围。
3、质量第一原则。问题的解决不能停留在表面,满足于现状,要把解决问题本身与解决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在一起,整体推进。要把群众得实惠、发展上水平作为衡量这次活动的质量标准。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通过参加全市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系统干部和职工对我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解决突出问题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2、梳理问题。对分析检查报告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当前、近期、中长期影响和制约我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对突出问题通过梳理,区别轻重缓急,做出整改工作进度安排。
3、集中整改。集中时间和精力,着力解决影响全市建设行业科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要把能够办到又能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重点,切实解决好几个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看到整改的变化、效果并从中得到实惠。
4、公布情况。采取适当方式,把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采取的办法措施、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和结果以及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情况向群众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整改项目、目标及措施、时限、责任主体
重点围绕梳理出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城乡建设差距大,旗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较高的城镇化率与较低的基础设施水平矛盾突出;中心城市各项建设还需要大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仍然繁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分已解决、近期解决(一年内)、中长期解决(一年以上)时限要求,按照整改项目、目标和措施、时限、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及分管领导进行分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并重,增强城镇建设的协调性。
(1)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已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增强,十六个农牧民精品移民小区全面开工,与市人口转移办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十六个农牧民精品移民小区工程造价计价取费的方案》,加强了对16个农牧民精品移民小区工程造价的管理。采取以奖代投、分级匹配的方式,奖励扶持了4个重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第五届中国人居环境高峰论坛在乌审旗胜利召开,为我市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和品位日益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生态型文化城镇建设持续推进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需要近期(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01.继续加大对19个国家重点镇和自治区示范镇的投入,通过财政投入、招商引资、信贷融资等多种筹资渠道,不断提高小城镇的建设水平。
002.加快全市14个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解决好园区供水、供暖、供电、道路等问题。
003.加快16个精品移民小区建设步伐,确保转移人口能稳得住、富起来、不回流,使全市城市化率达到68%。
(分管领导:林强;责任科室:村镇科、城建科;责任人:刘泽、尤再忠)
(3)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04.抓好旗府所在地和人口相对集中、经济基础较好的产业重镇建设,做到三年大建设,三年大变样。
005.集中精力打造小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电、路、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006、立足西部各旗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态势,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加快构筑东西互助、优势互补的发展新格局。
(分管领导:林强;责任科室:村镇科、城建科;责任人:刘泽、尤再忠)
(二)高度重视城市功能完善、品味提升和特色打造问题,切实解决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综合保障。
(1)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以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前半年,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64.6亿元,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标志性文化工程和乌兰木伦河治理工程基本完工。核心区共完成拆迁172万平方米,新开工建筑面积1269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1400万平方米,城市功能、城市品位和辐射带动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完成了羊场壕、乌兰木伦河景观改造工程,建成亚洲雕塑艺术主题公园,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出台《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加强公交行业管理的通知》;为规范天然气企业,维护天然气用户和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管理的通知》。
开通12319城建服务热线,采用电话自动语音和人工坐席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数字东胜”建设初见成效。
(2)需要近期(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07.继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确保完成1000万平方米的开工任务和100亿元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任务。
008.加快推进康巴什新区森林公园、体育中心和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开工建设一批商业、餐饮、酒店、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居民、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入住康巴什新区,进一步完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服务设施,为大规模人口入住创造条件。
009.全面完成东胜铁西二期、阿镇北区建设任务,加快东胜、阿镇旧城改造,推进东胜中心商务区建设。
010.加快构筑富有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打造城市核心区绿色生态环境。
(分管领导:林强;责任科室:城建科;责任人:尤再忠)
(3)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11.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抓好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城市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城市道路、管网、园林、绿化等工作力度。
012.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公用事业的投入,继续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加快城市供排水管网、燃气管网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筛选项目,充实城建项目库,为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和实施项目打好基础。
013.继续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广12319服务热线,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打造城市宜居环境。
(分管领导:林强;责任科室:城建科;责任人:尤再忠)
(三)继续加大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促进建设行业可持续发展。
(1)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以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前半年,积极争取自治区开发银行污水处理项目贷款3.8亿元,加快了各旗区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除东胜、达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外,杭锦旗、准旗污水处理厂已开始试运行,乌审旗、伊旗和康巴什新区污水处理厂即将完工,鄂旗、鄂前旗污水处理厂也已全面开工,工程量过半;各旗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填埋场)也已全面开工,所有工程均按照进度紧锣密鼓地进行。
为加强节能建筑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的通知》,同时根据目前报审的施工图设计中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内容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的通知》。
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始实行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65%(过去为50%)的设计标准,同时出台《关于鄂尔多斯市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的通知》,新开工项目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引进CL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出台《进一步加强鄂尔多斯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开始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在去年完成1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4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全面开工,进展顺利。达拉特旗100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已经自治区建设厅通过,正在报建设部批准。
(2)需要近期(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14.认真做好市委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八项民生工程”,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各旗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在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015.开展节能示范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启动1-2个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016.积极推广应用煤矸石砖、粉煤灰加砌块等替代产品,年内力争开工建设年产1亿块以上的煤矸石和粉煤灰项目3个。
(分管领导:林强、蔺玉莲;责任单位:城建科、节能办;责任人:尤再忠、李永秀)
(3)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17.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
018.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技术,推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加强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建立良好的水循环体系。
019.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完成48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020.加快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分管领导:林强、蔺玉莲;责任单位:城建科、节能办;责任人:尤再忠、李永秀)
(四)坚决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1)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以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前半年,全市建设工程共招标236项,总投资104.49亿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72项,建筑面积562.39万㎡,投资82.72亿元,市政道路工程32项,投资15.83亿元,市政绿化工程32项,投资5.94亿元,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了评标专家制度。全市办理竣工备案129项,竣工验收建筑面积75.35万平方米,投资额7亿元;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325.39万平方米,合同价约41.05亿元。全市建筑业企业上半年完成产值78亿元。新审批企业37家,上报自治区建设厅审批的增项、升级及新审批企业10家。考核“三类人员”2300多人,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26家。
为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的监督管理,落实岗位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促进全市建筑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合理使用,出台了《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停止使用未实施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装饰装修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装饰装修市场主体行为,促进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加强防震抗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学校建筑抗震设防情况,并制定《市建委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
(2)需要近期(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21. 防止故意提高或者降低招投标门槛,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与公正,确保建设单位选择最佳的投标企业,杜绝高资质企业中标,低水平施工队伍进场的现象发生。制定出台《市建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制度的规划意见》,加强招投标管理,完善招投标制度。
(分管领导:高凌祥;责任单位:招标办;责任人:李军)
022.推进和谐鄂尔多斯建设,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志,进一步做好对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广度,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023.督促各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认真落实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024.积极整合资源,鼓励具备资质升级条件的企业提高资质等级。
025.深入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分管领导:蔺玉莲;责任单位:建筑业科、安监站;责任人:张东升、高彩霞)
026.加强对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监管,有试验室资质的企业要求尽快申请搅拌资质;设立分站的搅拌企业要单独成立试验室;未申请试验室资质出售混凝土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坚决不得对外销售产品。
027.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提高办证率。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的项目,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在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的单位采取停工办证强制措施,促使其办理施工许可证。
028.研究制定住宅分户验收标准和毛坯房验收标准,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分管领导:周如山;责任单位:工程科、质监站;责任人:李军、董栓)
029.加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进一步提高收缴率。
(分管领导:周如山;责任单位:社保办;责任人:韦向东)
(3)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30.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市场,严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加强室内环境检测和市场执法检查,不断提高室内装饰工程监督覆盖面。
(分管领导:蔺玉莲;责任单位:装饰建材科、装饰监审站;责任人:张国军、刘鹏飞)
031.进一步加大建筑业企业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抓好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分管领导:蔺玉莲;责任科室:科教科;责任人:崔元生)
03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扶持政策,加强对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指导。
(分管领导:蔺玉莲;责任单位:节能办;责任人:李永秀)
033.积极开展抗震设防工作,加强新建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的抗震防灾能力。
(分管领导:林强;责任单位:抗震办、审图站;责任人:王钟钦、邬蟒)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人才保障。
(1)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以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围绕建设系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思广益、会议研究、民主决策。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纪发[2009]5号)精神,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鄂尔多斯市建委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方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任务的进一步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序开展。通过抓典型、树样板,有力提升了建设系统精神文明水平。上半年我市共有2个单位参加全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系统评选。
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保增长、惠民生”活动扎实开展。按照市委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市建委围绕解决“六个一批”,推进“六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下基层领导干部先后3次深入结对联系嘎查村(前旗城川镇5个嘎查村),通过进村入户详细了解村民及村嘎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由市建委机关、二级单位、领导个人筹集帮扶资金共44.2万元,作为结队联系村嘎查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和“六个全覆盖”补贴。
坚持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按照市人民政府建设阳光政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上半年对行使的所有行政权力逐项进行了清理、分类,初步确定行政处罚102项,行政许可14项,非行政许可47项,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审定。派员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自2009年3月5日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开通后,市建委正式开始办理行政审批工作,共受理审批项目395件,办结385件,另外10件因不符合办理条件退回。其中承诺件受理266件,办结260件;即办件受理1件,办结1件;审批件受理128件,办结124件。
积极完善建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23项制度进行了清理,对其中不适应形势和现实管理需要的5项制度予以废除,其余18项制度通过分拆、整合并进行修订完善,另外新增制度14项。分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实施意见》、《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暂行办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制度》、《市领导签批转办件和市长热线转办件承办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督查工作制度》、《计算机使用、保密与安全管理制度》、《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宣传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实施意见》。
(2)需要近期(或正在)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34.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成员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组中心组要制定学习计划,党组成员每季度集中研讨一次,每年底对党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
035.按照市委关于“下基层、保增长、惠民生”活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鄂托克前旗城川镇5个嘎查村的帮扶工作,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完成解决“六个一批”,推进“六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036.高度重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鄂尔多斯市建委信访工作制度》。
037.搞好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网络资源,建立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
(分管领导:高凌祥;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责任人:张埃成、康宁)
(3)需要中长期解决的问题、建立的体制机制和出台的政策措施:
038.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03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的重要导向,进一步扩大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探索完善运用综合考核评价的制度措施,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和培养。
040.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大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04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的落实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着力抓好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反腐倡廉工作。
042.切实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先进人物、典型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分管领导:高凌祥;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张埃成)